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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轮“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 14:59浏览:/次

校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学校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我校七名校友联合设立“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推进学校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现依据捐赠方意愿,开展首轮创新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目的

创新基金是来自机仪、自动化、印包学院的七位校友联合设立,旨在依托校友企业资源优势,紧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集成电路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需求和发展难题,针对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成果转化,产出具有一定前瞻性的知识创新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具备显著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切实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卡脖子”问题,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设立方式

1.创新基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负责发布通知、组织评审、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2.申报对象符合前述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全校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博士研究生及在职教师(应当为学校现职事业编制人员、师资博士后或学校聘用的、按照劳动合同方式管理的人事代理人员),原则上每年评选1~2名教师及5名学生;

3.奖励年度获评教师现金总额10万元,支持年度获评硕博研究生科研经费2万元/人;获评人员不得为同一成果项目组。

4.具体支持数额由基金会根据各项目预算核准,按实际需求执行。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校纪,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2.申报教师在参评学年完成所有教学任务,师德考核等级为优秀,一般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申报学生在参评学年应取得所有学位课学分,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当年需达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考核文件要求。

3.所取得的成果应紧密围绕前述学科的核心关键技术需求和发展难题,针对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成果转化,产出具有一定影响的知识创新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具备显著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

申报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竞赛等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排名团队前二)或省级最高级奖励(排名团队第一)。

2.在技术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作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在企业开展应用和转化(需提供相应经济或社会效益证明)。

3.在创新成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西安理工大学为获奖单位,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行业一级协会、学会(具有推荐国家科技奖资格的组织)科技奖励。

四、申请流程

1.创新基金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人员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组织初评后推荐,原则上每单位推荐申报教师3~4人,学生4~5人。8月26前,各单位将推荐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骑缝章)一式3份分教师和学生两类报送至基金会。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教师申报书》(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学生申报书》(附件2)和《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

2.8月28日前,基金会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3.9月6日前,基金会组织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开展会评工作,按照1:3的比例产生推荐人选。

4.择期组织答辩评审会,申报人员完成不超过8分钟现场汇报及答辩,经创新基金评审委员会评议后产生候选人名单。

5.基金会对候选人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表彰会,发放奖金和获奖证书。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写《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教师申报书》(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757”科技创新基金学生申报书》(附件2),明确科研领域、成果简介及未来研究方向等内容。

2.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资料收集,资格审查,并组织院级评审小组开展初审及推荐工作。推荐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需形成正式装订材料。


3.创新基金可与其他校级、院级创新创业奖励项目兼得。申请认定创新成果时间段为上一学年(认定时间与国家级相关奖项认定时间相同),学年所获所有创新成果均可参与认定。

4.教师奖励将按照实际情况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予以发放,学生奖励将以实名制科研经费的形式在基金会立项使用,具体要求和流程请按照基金会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老师

办公地点:金花校区综合二楼202室

联系电话:029-82312201

电子邮箱:jjh@xaut.edu.cn

 


西安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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